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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东丽区残疾人联合会
| 1、东丽区残疾人联合会执行理事会
东丽区残疾人联合会执行理事会人员名单
理事长:李廷富
副理事长:徐唐寅
理事:刘东芳、李培东、王振全(肢体残疾)
2、内设科室及下设机构
(1)办公室
主任:李培东 电话:84375907 传真:84375907
工作职责:
一、文秘档案工作
1、负责区残联工作计划、总结、领导讲话等重要文件的起草、拟稿、核发等工作;
2、及时收集掌握残疾人事业发展信息,进行综合整理及上报下发;
3、负责区残联综合性会议组织筹备、文秘工作及收集整理区残联大事记工作;
4、负责文件的收发、登记、传阅、办理、归档等公文管理工作及文件打字复印工作;
5、了解掌握理事会领导工作动态,综合协调机关各科室的工作;
6、负责区残联印章保管及使用工作。
二、财务管理工作
1、负责残联系统财务预决算工作,定期分析资金运转情况,并向理事会汇报;
2 、负责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奖金发放、调整缴纳保险等工作;
3、监督各科室及基层残联资金使用情况;
4、检查、指导镇街乡残联财务工作、培训财务人员;
5、负责机关固定资产的登记、管理及检查工作。
三、行政管理及后勤工作
1、在理事会的领导下,负责机关的人事劳资、政审、干部考核等工作;
2、负责安全保卫、保密及环境卫生管理工作;
3、负责机关办公秩序的维护、工作人员出勤情况等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;
4、负责机关车辆管理、维修、调度,加强对司机的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及事故处理工作;
5、负责办公用品、劳保用品的采购、分发工作;
6、负责机关报刊杂志的订阅分发工作;
7、负责法制宣传、计划生育、妇儿及机关食堂管理工作。
四、外事接待工作
1、负责其他区县来宾及市残联领导、区各部门领导的接待安排工作;
2、负责中国残联及外省市领导的接待及食宿安排等工作;
3、负责国际友好人士、民间团体的交往接待工作。
五、其他工作
1、负责机关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的安排与落实;
2、负责残疾人信访接待、矛盾排查调处工作;
3、承办上级领导转来的批示和人大议案、政协提案的回复、落实工作;
4、完成理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(2)业务科
科长:刘继珍
电话:24958655-8207
工作职责:
一、协调建立区三级康复服务网络,并落实相关职能,促进康复训练与服务工作的规范开展。
二、发挥区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职能,做好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工作,并指导各镇街乡建立残疾人康复站。同时做好康复员培训工作。
三、完成白内障复明工程、聋儿语训、精神病防治、用品用具供应等工作任务,满足广大残疾人的需求。
四、严格执行办理残疾人证标准,依法开展办证工作。
五、做好全区持证残疾人的动态管理工作,为残联整体工作提供准确的数据信息。
六、完成理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(3)维权科
科长:李培东(兼)
电话:84375907
工作职责:
一、宣传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》,制定并落实东丽区扶助残疾人有关规定。
二、开展残疾人社会保障情况调查,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建议。
三、开展残疾人法律援助,为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。
四、组织开展残疾人维权工作执法检查。
五、接待残疾人来信来访,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。
六、开展残疾人维权示范岗创建工作。
七、完成理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(4)残疾人劳动服务所
所长:戴俊梅(代)
电话:24399201
工作职责:
一、残疾人教育工作:具体为残疾人素质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工作、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工作、特教学校建设工作、盲人按摩培训。
二、就业工作:具体为多渠道安置残疾人就业;收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;开展残疾人职业介绍与就业指导。
三、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:具体为做好贫困残疾人应保尽保工作,并对重度困难户和贫困边缘户给予特别救助;开展全区贫困残疾人调查,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和扶助措施,扶持残疾人脱贫;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扶贫安居计划;抓好基层残疾人服务社建设;发动社会力量,开展“一助一”、“志愿者助残”、结对子等形式的社会助残活动。
四、完成理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(5)福利企业管理服务中心
主任:孙玉环
电话:24958655-8201
工作职责:
一、落实国家扶持福利企业发展政策,引进资金开办福利企业,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。
二、强化对所属福利企业的管理,严格履行福利企业义务。
三、热情为企业服务,协助企业做好年检、认定、审批、退税手续。
四、做好所属企业管理费收缴工作。
五、完成理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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